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借调、离岗创业)。合同制人员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教职工2025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三、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各单位考核人数的20%(含),不得超过20%(取整)。
四、考核组织和程序
(一)考核组织
1.专职学生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考核,专职学生辅导员人数不计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评优等次指标的计算基数。
2.专职组织员由所在部门组织考核。
3.校管中层干部不计入各考核单位人员基数,年度考核结果以组织部的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人数计入本单位评优等次指标的计算基数。
4.考核年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304永利集团官网教职工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弹性退休及延聘管理办法》(永利党发〔2025〕28号)文件要求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职工依据自己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的主要情况,进行总结与自评,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交给党支部负责人(12月24日前完成);
2.党支部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教职工口头或书面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各支部按25%比例推荐优秀候选人(12月25日前完成);
3.学院考核。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会议,对各支部推荐的优秀候选人进行公开口头述职(时间不超过3分钟),与会人员民主评议,按得票高低排序,作为本年度考核优秀者推荐到学校(12月29日前完成);
4.学院公示。学院将考核结果在院内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五、考核待遇
评为校级优秀等次的人员享受学校规定待遇。
六、材料提交
1.个人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交给党支部负责人,如果手工填写,请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
2.各党支部负责人收集汇总支部参评人员《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本人签字)纸质件2份,《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纸质文件按《年度考核结果人员名册》(见附件2)人员顺序排列整理,《年度考核结果人员名册》纸质版1份于12月29日17:30前交到1408综合办,电子文档发送至1066996828@qq.com。
七、相关事宜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1.根据《304永利集团官网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永利人〔2025〕49号),连续旷工超过4个工作日(不含)不足15个工作日(含)的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含)至30个工作日(含)的;
2.造成重大教学或教学管理事故的;
3.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1.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湘人社规〔2024〕9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给予嘉奖及以上奖励;
2.考核年度因作风督查违反工作纪律的;违反校内机动车超速和违规占用消防通道达到规定次数的;
3.根据《304永利集团官网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永利人〔2025〕49号),当月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含)至4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造成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或教学管理事故的;
5.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故拒绝接受安排的工作任务;
6.其他上级文件规定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的。
(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处分期满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该处分影响。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补写评语、补定等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五)按上级有关规定,年度考核结果与晋升薪级工资直接挂钩: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下一年度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档次;不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不予晋升薪级工资档次。
(六)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由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七)对事业单位外派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接收单位的意见;
2.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经批准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选派到企业工作、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创新创业的表现确定档次,由相关单位提供在外表现情况。
(八)2025年度校内调配、借调人员(指办理调配、借调手续的),在新单位出勤率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在新单位考核;出勤率在6个月以下的,在原单位考核。
(九)与学校签订协议,在职攻读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员,根据本人提供的书面学习总结和学习证明材料向原所在部门进行述职,并由所在部门进行考核,给出考核结论。
(十)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十一)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十二)其他未提及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进行考核。此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3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人员及院优秀指标
支部 名称 |
责任人 |
参与考核人员名单 |
合计 人数 |
推荐学院参评名额 |
备注 |
教工第一支部 |
侯伟 |
侯伟、袁龙华、唐明华、刘春泉、熊鑫、赵娟刚、姜鹏程、桑建权、陈茜琳、陈洋、李伟、汤惠东、邝泉波、张涛、张伟、汪新衡、马笑梅、张婵娟、李宁、马笃培、张玉芳、周学忠 |
22 |
5 |
其中推荐到学校人事处优秀名额根据考核人数的20%确定 |
教工第二支部 |
伦英慧 |
伦英慧、吴锦杨、颜娇娇、谭茜、蔡松韬、傅红艳、肖成龙、邓佩然、孙龙凤、吴瑶、胡灿、赵瑞南、彭立新、陈虎、刘宏伟、李文军、肖湘莲、赵洪,黄海康、陈娟、刘光勇、李斌 |
22 |
5 |
教工第三支部 |
张涛 |
汪啸、段付琴、陈继伟、李艳花、曹丽慧、王海镔、欧金花、杜付明、熊美玲、胡舒婷、方建辉、陈续、欧丽娟、刘开建、胡超、岳都元、董瑞、王文波、龙佳伟、张睿、卢浩滋、赵红霞 |
22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