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岗责匹配、激励担当、兼顾和谐”的指导思想进行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二次绩效分配。需要说明的情况有:(1)2025年度“超工作量教学课时费”和“人员岗位绩效”由学校统筹发放,为个人绩效主要组成部分。学院可分配绩效量有限,严格按照“业绩导向”实施分配。(2)专职组织员年底绩效由学校直接发放,不在学院体现。(3)分配过程中,严格执行同一成果避免重复奖励的原则。
二、奖励总额
下表1为学校给予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奖励总金额及各子项分布情况,学院进行二次分配时将充分“溯源”至学校奖励至学院的业绩源头。
表1 奖励总金额及各子项值(单位:元)
非标志性成果奖励 |
学科竞赛奖励 |
先进业绩奖励(不含2025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奖惩2025) |
年度工作任务奖励 |
成果及平台奖励 |
申硕目标管理奖 |
合计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R |
251640.44 |
40150 |
35000 |
0 |
17000 |
60000 |
403790.44 |
备注 |
(1)标志性成果奖励由学校直接发放。 |
三、分配原则
根据表一,具体分配方案为:
首先,将①-②项提取10%作为学院内部管理运行奖励的第1部分A1,合计29179元;
然后,基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将③提取100%、⑤⑥提取70%作为学院内部管理运行奖励的第2部分A2,合计88900元,即管理运行奖励A=A1+A2,合计118079元;
最后,①-②项剩余90%按绩分发放至个人;⑤⑥项中剩余30%(即工作业绩奖励)直接发放至成果、平台或项目负责人。
学院进行二次分配的类目与金额如下表2所示。
表2 学院二次分配类目与金额(单位:元)
奖励类目 |
非标志性成果奖励 |
学科竞赛 奖励 |
工作业绩 奖励 |
管理运行 奖励 |
奖励 总金额 |
金额 |
226476 |
36135 |
23100 |
118079 |
403790 |
发放方式 |
按绩分 发放至个人 |
按绩分 发放至个人 |
发放至成果、平台或 项目负责人 |
根据学院管理运行实际,统筹发放。 |
|
四、其他说明
(1)具体分配额度将根据“奖励类目”分类核算,由学院指定对应负责人核算落实,最终汇总成学院二次分配个人绩效总额值。
(2)学院教师如出现违纪、违规、缺勤等影响学院日常运行或业绩等行为,学院教职工大会缺勤一次扣60元(请假一次扣30元),并在后续评奖评优,职称晋升、评定等活动中酌情考虑。
(3)业绩积分可根据实际贡献由负责人分配,如有分歧,由学院负责协调、督办。
(4)本方案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