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级、全体学生:
为全面落实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根据【永利教〔2013〕24号】文件及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我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设计艺术学院全日制在读生。
二、认定流程
1. 个人申请
学生填写《设计艺术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实践报告、专利证书、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等),提交至辅导员处。
2. 班级初审
辅导员组织班委对本班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认定范围,签署初审意见后,统一汇总至学院学工办。
3. 学院审核
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对各班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名单及学分分值,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 异议处理
学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工作小组应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学生。
5. 结果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最终认定结果录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台账,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同时将学分同步至学生个人学业档案。
三、审核机制
1. 审核组织架构
(1)班级初审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委、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本班学生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
(2)学院审核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学工办主任、全体辅导员、专业教师代表(设计、艺术相关专业)为成员,负责学院学生申请材料的最终审核与认定。
2. 审核内容
(1)材料完整性审核:检查学生是否填写完整《认定申请表》,是否附齐所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格式是否符合学院要求。
(2)材料真实性审核:通过赛事官网查询竞赛获奖信息、联系实践单位确认实习情况、通过志愿服务平台核对服务时长、查验证书编号有效性等方式,核实证明材料真伪。
(3)材料关联性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属于设计艺术学院认定范围,是否与学生专业学习或素质拓展相关,是否符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
(4)学分分值审核:根据《设计艺术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审核学生申请的学分分值是否准确,同一活动是否存在重复申请学分的情况。
3. 审核责任
(1)辅导员是班级初审的第一责任人,对初审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因初审失误导致虚假材料流入学院审核环节,将纳入辅导员工作考核。
(2)学院审核工作小组组长是学院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成员对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负责。若出现审核失误、违规认定等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调整学生学分认定结果。
四、工作要求
1. 各班级须高度重视本次学分认定工作,辅导员要认真组织班级初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 学生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认定资格,并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3. 学院审核工作小组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审核工作,确保认定结果准确无误。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学分认定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2. 认定结果公示将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发布,请全体学生及时关注。
3. 本通知由设计艺术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附件:
1. 设计艺术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2. 设计艺术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
设计艺术学院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