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04永利集团官网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永利党发〔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三办主任及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会议讨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设计艺术学院2025年度工作业绩绩效分配方案。
一、成立绩效分配工作小组
组长:余忠、庞朝晖
副组长:朱永忠、刘易华、周丹
成员:朱虹、孟凡胜、廖师思、姜雨佳、陈琳、任为为、黄宝乐、汪晓桢、谭怡蕊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朱虹兼主任。
二、基本原则
1、优劳优得、多劳多得。突出“竞争性”、“奖励性”和“激励性”,重业绩,重贡献;
2、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重点考虑申硕核心指标,合理拉开档次,确保高层次人才和骨干教师队伍的稳定;
3、人尽其才、才尽其专。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4、考虑基层部门负责人、行政坐班人员等在学院发展中的贡献和付出,确保“老黄牛”式的人员队伍稳定。
三、绩效构成
2025年学院各类奖励绩效总计:20.1158万元,其中:
1、非标志性成果奖励:4.6808万元。
2、学科竞赛奖励:9.435万元。
3、先进业绩奖励:3万元。
4、申硕目标管理奖:3万元。
四、奖励性绩效分配标准
1、非标志性成果奖励分配标准及计算方法
2025年非标志性成果奖励总计4.6808万元,重要业绩分值单价为30元/分,一般业绩分值单价为10元/分。个人团队分配80%,统筹20%。
2、学科竞赛奖励分配标准及计算方法
学科竞赛奖励9.435万元,分值单价为10元/分。个人团队分配80%,统筹20%。
3、先进业绩奖励经费:3万元
统筹100%。
4、申硕目标管理奖经费:3万元
国际专家负责联系人分配70%,统筹30%。
5、统筹经费的分配
用于专项工作奖励和公共事务绩效奖励。
五、奖励性绩效分配程序
1、由工作小组讨论制定二次分配方案,在全院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后,二次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报人事处审定;
3、学校根据审定结果将奖励性绩效发放到个人。
设计艺术学院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