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04永利集团官网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永利党发[2025]1号)和《304永利集团官网二级单位奖励绩效分配的指导性意见》以及304永利集团官网人事处下发给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函(2026年1月23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的基本原则
奖励绩效的分配与个人在集体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相匹配,充分考虑到教职工各司其职、各尽其才、分工合作、团结协同的人力资源配置效应,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重业绩、重贡献的分配与激励导向。根据校人事处指导性意见,非标志性成果重要业绩单价为30元/分,非标志性成果一般业绩单价为10元/分,学科竞赛积分单价为10元/分。
二、奖励性绩效经费总量
非标志性成果奖励 |
学科竞赛奖励 |
先进业绩奖励(不含2025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 |
年度工作任务奖励 |
成果及平台奖励 |
申硕目标管理奖 |
合计 |
116752 |
100 |
40000 |
|
20000 |
10000 |
186852 |
三、分配办法
1.非标志性成果奖励(116752元),按照个人教学积分和科研积分(详见学校2025年科技业绩分和教学业绩分统计表,其中:科研重要业绩积分2790;科研一般业绩积分1415.2;教研重要业绩620分,教研一般业绩30分;“潇湘杯”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奖奖励由团队负责人进行二次分配)全额发放给个人。
2.学科竞赛奖励(100元),按照个人学科竞赛积分(详见学校2025年教学业绩分统计表)全额发放给个人。
3.先进业绩奖励(40000元),其中:19000元由学院根据整体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奖励;15000元按照个人2025年横向任务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奖励;6000元按照管理履职绩效进行奖励。
4.成果及平台奖励(20000元,注:2025年段锐获省级教学成果奖奖励),按照4:3:3进行二次分配,其中:40%奖励给团队负责人,30%奖励给团队成员(具体由团队负责人进行分配),30%平均奖励给学院全体教师。
5.申硕奖励(10000元,注:2025年段锐获省级教学成果奖奖励),按照3:4:3进行二次分配,其中:30%奖励给团队负责人,40%奖励给学院坐班行政人员(含院长、副院长、教学科研办主任、教学科研秘书、学院借调人员),30%平均奖励给学院全体教师。
四、其他
1.本方案适用于2025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奖励性绩效经费二次分配。
2.本方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1月23日